玉峰國小助學專區
【玉峰國小公庫捐款帳號】
行庫名稱:橫山地區農會
行庫代號:9380011
公庫戶名:玉峰國民小學
公庫帳號:9380104594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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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尖石鄉玉峰國民小學115學年度代理教師第1梯次第1~6次招考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甄選類別及錄取名額:
一般代理教師:2名
1.合理員額代理教師:1名
(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案,本校學生數低於31人以下「採外加代理教
師」方式辦理,無支領相關偏遠地域加給)。
2.計畫推動本國師代理教師:1名(具英語專長優先)。
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偏鄉雙語創新學校實施計 畫」之國小
本國師代理教師,無支領相關偏遠地域加給,具英語專長優先。
二、報考資格、報名日期、甄選日期
(一) 第一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日(三)上午09時00分至下午15時00分止 (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2日(四)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 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一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二次招考。
(二) 第二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日(三) 上午09時00分至下午15時00分止 (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2日(四)下午3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棄)。
4.第二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三次招考。
(三) 第三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6日(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 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6日(一)上午10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三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四次招考。
(四) 第四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8日(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 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8日(三)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四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五次招考。
(五) 第五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0日(五)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10日(五)上午11時起。(需親自到場,依報名 序甄選,逾時視同
放棄)。
4.第五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六次招考。
(六) 第六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3日(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13日(一)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 甄選,逾時視同
放棄)。
※第六次招考辦畢後,如未足額錄取,則續辦後續招考,招考日期依案公告※
三、餘詳細規定請
一般代理教師:2名
1.合理員額代理教師:1名
(推動「偏遠地區學校」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案,本校學生數低於31人以下「採外加代理教
師」方式辦理,無支領相關偏遠地域加給)。
2.計畫推動本國師代理教師:1名(具英語專長優先)。
推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偏鄉雙語創新學校實施計 畫」之國小
本國師代理教師,無支領相關偏遠地域加給,具英語專長優先。
二、報考資格、報名日期、甄選日期
(一) 第一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日(三)上午09時00分至下午15時00分止 (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2日(四)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 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一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二次招考。
(二) 第二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日(三) 上午09時00分至下午15時00分止 (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2日(四)下午3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棄)。
4.第二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三次招考。
(三) 第三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6日(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 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6日(一)上午10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三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四次招考。
(四) 第四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8日(三)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 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8日(三)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甄選,逾時視同放
棄)。
4.第四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五次招考。
(五) 第五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0日(五)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10日(五)上午11時起。(需親自到場,依報名 序甄選,逾時視同
放棄)。
4.第五次招考已足額錄取人員,即不辦理第六次招考。
(六) 第六次招考:
1.報考資格:具有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 修畢證明書或
大學以上畢業者。
2.報名日期:民國115年7月13日(一)上午8時40分至9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
3.甄選日期:民國115年7月13日(一)上午11時。(需親自到場,依報名順序 甄選,逾時視同
放棄)。
※第六次招考辦畢後,如未足額錄取,則續辦後續招考,招考日期依案公告※
三、餘詳細規定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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